2024-04-10 15:03:35来源:七考网
摘要: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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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认证的时候,有相应的期限之外,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时候,也是有相应的期限的,一般来说,进项税额的抵扣期限在开具发票之日起的180天之内,只要在这个时间内进行抵扣就是可以的,如果超出了这个抵扣期间,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如果是当期够抵扣不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留抵的。需要提醒一点,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之前,是需要完成增值税发票的认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