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9 15:02:20来源:转载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自2016年12月8日取消。
2018年经严格评审,珠海市朗京职业培训学校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公共营养师考核认证资质。为重启公共营养师职业人才培养教育及认证提供支撑。
工作内容
(1)进行膳食调查和评价;
(2)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3)营养咨询和教育;
(4)膳食指导和评估;
(5)食品营养评价;
(6)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职业等级鉴定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具体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公共营养师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三级公共营养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二级公共营养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一级公共营养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