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17:27:35来源:七考网
摘要: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际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贷:银行存款
(资料图片)
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是什么?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增值税的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1%。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