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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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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74人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遗失,相关人员证书作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王XX等174人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m.mohurd.gov.cn/ztbd/zhongysm/202408/20240820_779601.html

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补办相关规定如下:

  • ?证书补办申请表?:首先,需要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这个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也不得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 ?电子证件照片?:准备一张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片,照片的底色不限。

  • ?声明作废?:如果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丢失,可以采用申请延期注册的程序来申请补发。在补办前,需要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丢失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 ?领取方式?:补办完成的注册证书可以通过几种方式领取。持证人本人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领取,或者委托他人领取,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件。此外,还需提供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通过上述步骤,一级造价工程师可以完成注册证书的补办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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