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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新旧政策变化区别

2020-04-06 15:24:12来源:有途教育

近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执业药师的新政策。

执业药师新政策与原来有什么区别

提高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将最低学历要求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对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对执业活动进行信用管理。

明确港澳台居民在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等活动时,与内地(大陆)居民无差别待遇。

将考试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适当延长考试周期。

执业药师新政策免考条件降低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新政策免试专业限定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的,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变化:免试专业限定,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可免试执业药师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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