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08:26:37来源:尚七网综合
最近,咨询健康管理师的朋友特别多,小编也被大家求学的热情深深感染了,所以这次专门来针对考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内容做一个详细的梳理。针对大家疑问最多的五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健康管理师,国家承认吗,是否值得考?
“健康管理”是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中经常出现的高频词,也是从事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资格证值不值得考,首先得看它是否由正规机构颁发证书。
经查,健康管理师是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2005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25号文件《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将健康管理师列为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归入卫生部进行管理。
原国家卫健委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94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根据相关文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开展健康管理师的鉴定工作,经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这些年随着大健康、大卫生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健康管理师作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重要的组成部分,得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
前不久,我们也曾报道过江西省都昌县卫计委下发文件,给通过考试取得三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资格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可见,健康管理师目前在基层还是值得尝试且合规合法的一本职业证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考试?
总体来说,健康管理师考试面向人群相对较广,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人群都覆盖上了,具体包括:
1、在相关健康管理公司、健康咨询中心、药店、诊所、门诊部、养生会所或保健中心、养老院或老年公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医疗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所)、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健康体检中心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的医务工作者、高级健康顾问及相关的各界人士。
2、有志于在健康管理与促进、医疗服务、健康保险、中医医疗保健、健康养老以及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旅游、母婴照料服务、食品营养等行业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及健康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健康管理师报名条件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7年4月25日起施行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该职业共设3个职业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健康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健康管理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健康管理师三级为本职业的起点职业等级 ,健康管理师一级为本职业的最高职业等级。
起点——健康管理师(三级 )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中级——健康管理师(二级)
1. 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最高级——健康管理师(一级)
1. 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 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3年以上。
4.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先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关于报名的问题,人才中心曾在去年发过一则公告,在每年4月、6月、9月、11月的中下旬开展四个批次的卫生计生行业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这其中就包括健康管理师。
报名时间各地都有通知,应该也就是近期了,具体哪天如何报名咨询当地卫计部门会有专业解答。
五、考前培训,谨防上当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出严正声明,提醒各位有培训想法的学员至少要注意这两点:
1.人才中心从未举办、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任何打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国家卫健委”旗号进行招生宣传都为虚假信息。
2.最新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准“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