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3 17:00:49来源:搜狐
陕西省2018年度护士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近日,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18年护士专业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护士合格人员19315人。目前我们正在对证书进行整理、核对并将证书发往各市,由各市卫生资格证书管理部门组织发放。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取证书事项
1.各市考生领取时间:按照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要求执行,预计12月10日后发放。
2.各市考生到本市卫生资格证书管理部门领取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各市考生个人领取证书业务。
3.根据报名属地原则,考生在本市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本人证书编号(详见附件)。
二、各市领取证书地址和电话
西安市:
地址:西大街北广济街167号西安市卫计委职改办
电话:029-87259284
宝鸡市
地址: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八楼
电话:0917-3902315
咸阳市
地址:渭阳路6号市政府东楼
电话:029-33210252
铜川市
地址: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
电话:0919-3185690
渭南市
地址:朝阳路东段人力资源市场509室
电话:0913-2330625
延安市
地址:宝塔区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职称考试中心
电话:0911-2162306
榆林市
地址:人民政府人社局3楼312室
电话:0912-3891327
汉中市
地址: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院内行政服务大厅17号窗口
电话:0916-2626198;0916-2639106
安康市
地址: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9楼918室
电话:0915-3214916
商洛市
地址: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7楼11号
电话:0914-2311064
杨凌示范区
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
电话:029-87035350 029-87035503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四、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