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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内容明细 了解具体工作流程提高效率

2019-07-08 09:50:00来源:尚七网综合

可能大家对出纳的印象就是很枯燥的,日常就是处理收支等事情,但是你知道他们的具体要做哪些内容吗?下面随着尚七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简单地说,出纳员工作的具体对象就是货币资金。所以,处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就是出纳员较主要、较核心的工作。了解具体的工作流程,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质量的必要前提。

(一)出纳收付程序与规范

1.资金收入的一般程序

(1)清楚收入的来源和金额。出纳员在收到一笔资金之前,应当清楚地知道具体要收的金额是多少,向谁收钱,收什么性质的钱,再按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其基本业务如下:

①确定收款金额。如为现金收入,应考虑库存限额的要求及有关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见本部分第二章第一节内容)。

②明确付款人。出纳员应当明确付款人的全称和有关情况,对于收到背书支票或其他代为付款的情况,应由经办人加以注明。

③收到是销售或劳务性质的收入,出纳员应当根据有关的销售(或劳务)合同确定收款额是否按协议执行,并对预收账款、当期实现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别进行处理,增加账实一致。

④收回代垫、代付及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出纳员应当根据账务记录确定其收款额是否相符,具体包括单位为职工代付的水电费、房租、保险金、个人所得税,职工的个人借款和差旅费借款,单位交纳的押金等。

(2)清点收入。出纳员在清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后,进行清点核对。清点时,应沉着冷静,不能只求“快”不求“准”。

①现金清点。现金收入应与经办人当面清点,如有短缺、假钞等特殊问题,应由经办人负责。出纳员若未发现问题,损失由出纳员负责。

②银行核实。银行结算收入应由出纳员与银行核对,如为电话询问或电话银行查询,只能作为参考。在取得银行有关的收款凭证后,方可正式确认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③清点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内部使用的收据。如收入金额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便于资金的安排调度,手续完毕后,在有关收款依据上加盖“收讫”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

④如果清点核对并开出单据后,才发现现金短缺或假钞,应由出纳员负责。

(3)收入退回。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鉴不清或收款单位账号错误等,应由出纳员及时联系有关经办人或对方单位,重新办理收款。

(4)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资金支出的一般程序

(1)明确资金支出的金额和用途。

①出纳员每支付一笔资金时,一定要清楚知道所需支付的具体金额,然后进行合理安排。一般不办理数额大的现金支付业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多付或少付金额,差错由出纳员负责。

②明确收款人。出纳员必须严格按合同、发票或有关依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进行付款,对于代为收款的,应当出具收款人的证明材料并与原收款人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③明确付款用途。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应当坚决给予抵制,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行使出纳员的工作权力,用途不明的,出纳员可以拒付。若支付无批准的借款或其他付款业务而引出的问题,由出纳员自负。

(2)付款审批。

①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单证,注明付款金额和用途,并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②有关证明人的签章。经办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实物的,应当由仓库保管员或实物负责人签收;涉及差旅费、招待费等,应当有证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证明。

③有关领导的签字。收款人持证明手续完备的付款单据,报有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同意支付。

④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收款人持有关领导已签字的内容完整的付款单据,报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办理付款(注意:有的单位是收款人持证明手续完备的付款单据到财务部交会计审核,待会计审核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具体金额无误签字后,再持付款单据报有关领导审阅并签字,较后由出纳办理付款)。

(3)办理付款。付款是资金支出中较关键的一环,出纳员应当特别谨慎,要认真仔细对待,因为款一旦付出,发生差错是很难追回的,且差错是由出纳员负责。所以,出纳员必须严格核实付款金额、用途和有关审批手续。

①现金付款。双方应当面点清,在清点的过程中发现短缺、假钞等情况由出纳员负责。

②银行付款。开具支票时,出纳员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增加要素完整、印鉴清晰、书写正确,如为现金支票,应注明领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发证单位名称。办理转账或汇款时,出纳员书写要准确、清晰、完整,增加收款人能按时收到款项。应注意,办理完汇款或转账后,出纳员应及时将有关银行单据传真给收款人确认。

③付款金额双方确认后,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付讫”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如为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单据直接作为已付款证明。

④如确认签字后,再发现现金短缺或其他情况,应由收款经办人负责。

(4)付款退回。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汇票退回的,出纳员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己方责任引起的,应换开支票或重新汇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对方责任引起的,应由对方重新补办手续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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