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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今年将重点整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违规招生

2019-04-04 17:20:40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年我们将重点整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违规招生。”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表示,民办学校应该提高自己的水平,而不是“掐”生源。4月2日,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气会举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民办学校招生、随迁子女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对于如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要审批,招生范围要划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王创表示,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招生计划和区域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民办中小学校应当主要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目前,广东省教育厅支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今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只要凭居住证,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就可按珠三角九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王创指出,广东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推动来粤工作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权利。

广东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科学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对港澳居民子女在大湾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市一策”原则,尽快制定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

会议透露,各地要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根据中央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是国家既定的工作目标。对此,广东省已制定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的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2020年前取消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外语学科类等各类特长生招生。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要求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指标到校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并加强监管,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招生学校须提前主动公开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按照经备案的招生方案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开展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广东省是人口大省和流动人口流入大省,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为461.76万人,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并且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的城市。目前,该省学龄人口进入了新的上升期,适龄学生入学需求明显增加。预计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仍将大幅增长,招生人数将较2018年增加16万人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将净增加50万人左右。

王创坦言,“广东目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学位需求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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