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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术管理、学术评价和治理学术不端等都回归学术的范畴

2019-04-04 15:54:12来源:北京青年报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教授姚洪军将本院院长侯怀霞的多篇学术文章放进了知网查重,结果显示,侯的博士论文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达55%,另外5篇期刊文章分别为97.8%、69.1%、55.4%、53.1%、47.6%。举报之后,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认为,侯怀霞博士学位论文不足以构成轻度抄袭;上海政法学院认为侯怀霞的期刊文章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这令姚洪军感到,他掌握的资料越多,似乎离真理越来越远。(4月3日《中国青年报》)

不少人站在姚洪军一方,认为校方的“人工评议”不可信。但是,认定学术抄袭,最终必须通过学术委员会,而不能只依靠技术手段。技术检测和学术评议到底哪个更可信?要突破当下的困境,关键在于要树立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价的公信力。

用技术手段检测学术不端,是存在诸多问题的。首先,各种检测软件,虽然规则有所不同,但都是看有多少文字复制于其他文章,这是进行机械的技术对比,并不能判断引用是否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查重率过高,有的作者就对引用部分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述,而这并不符合学术传承的需要。这也给检测软件提供了“降重”商机,通过对文字进行技术处理,让检测软件查不出重复来。

其次,检测软件只看复制比,而并不检测论文的观点与质量。如果仅仅依靠检测软件,那么,错别字百出、语句不通、语序颠倒的论文,也会通过查重,但是,这并不表明,论文就没有抄袭(很可能是用洗稿的手段抄袭他人的文章)。过度依靠查重软件,会让大家只关注文章是否通过查重,反而淡化了对质量的关注。

再次,很多检测软件,是近年来针对“查重市场需求”而出现的,但查重针对的论文,有不少是10年前、20年前发表的,那时的学术规范要求和当前并不相同,甚至我国教育部门、科技部门针对学术不端的规范要求,也是在2010年前后出台的。很显然,这属于用新规则去查旧论文,按照新规则,很多年代相对久远的旧论文都可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而学术规范是一个过程,很多学界认为,新规则应该适用于当下的学术研究,而不能追溯到几十年前,否则就乱套了。

这个要求与法治精神是相符的。正如《刑法》修订后将作弊入刑,这要从修订的《刑法》实施之日起执行,而不能把之前作弊者按新《刑法》重审。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追溯,目前没有达成共识。用最新出台的规则去审查规则出台之前发表的论文的情况,目前比较普遍,也引发争议——有人赞成既往不咎,要按当时的学术规范进行处理,有人觉得要一律按新规处罚。

说到底,用技术手段检测学术不端,最多只能是辅助手段,进行学术评价,还必须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当前的问题是,社会舆论对学术委员会不认可。要摆脱这一困境,不是强化技术检测,而是要建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发挥学术委员会独立进行学术管理和评价的作用,树立学术委员会的公信力。

事实上,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管理和评价作用,才能解决当下存在的“唯论文论”以及由此催生的学术不端问题。我国对学者的评价,主要是数量评价,在论文方面,大多只看论文发表(发表的数量和期刊档次),不看论文本身,这是由于学术评价由行政主导,而非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这对高校教师和学生都有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为达到发表论文的指标,急功近利,只重数量,不求质量。

成立并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本校的学术规范,包括学术规范适用的范围,才能让对学术不端的治理走上规范。现在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治理学术不端,基本上仍属于行政治理,行政领导视学术不端事件产生的社会影响来进行,而没有严肃的调查、处理程序和明确的适用依据。这让本来纯粹的学术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我国教育界和学术界大力推进学术管理和评价改革,让学术管理、学术评价和治理学术不端等都回归学术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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